2019-05-29
贵州日报: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
在我国,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建国70年,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改革开放前30年,民营经济被当作异己力量限制改造。这一时期,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影响,认识上,认为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二者相互对立、彼此排斥、不能兼容;政策上,对民营经济主要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其结果是,民营经济在利用时有一定发展,限制时发展空间变小。1978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全民77.6%,集体22.4%。全国个体工商户仅14余万户,由此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随着开放的扩大和改革的深入,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鼓励、支持和引导,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壮大。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以及由此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