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绥阳县建立校地全面合作关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216

贵大新闻网讯(文字/庞爱忠 摄影/冯月成)3月6日上午,我校与绥阳县校地合作签约仪式在绥阳县举行。校党委书记杨未、副校长张大林,绥阳县委书记陈灿、县政协主席李世军等出席签约仪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对外合作处、农学院、茶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杨未指出,近年来,贵州大学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定不移地把科研论文写在贵州大地上。此次签署校地合作协议旨在推动双方在高质量发展上同向同行,共同彰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的责任担当。贵州大学和绥阳县合作基础良好。近年来,学校专家、教授团队积极与绥阳县有关单位在辣椒产业指导、土壤普查技术指导、宽阔水保护区的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希望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扩大合作方向和领域,深化合作层次,共同推动各项合作落地落实落细,在科学研究、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树立校地合作的新标杆。在绥阳发出贵大好声音,在贵大展示绥阳好形象,在贵州书写校地合作的好诗篇。

陈灿表示,此次签订校地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生动实践,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绥阳县将以最真诚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主动做好贵州大学师生到绥阳开展工作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二是全力提高研学质量,根据工作推进,着力提升研学课程质量,丰富研学教育内涵,更好满足大学生研学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研学成效。三是全力深化校地互动,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资源共享、互动陪伴、交流互访、宣传互动等方面交流,推动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签约仪式上,张大林与绥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鸿代表双方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农学院院长潘学军、对外合作处处长刘颖代表学校向绥阳县颁授了“贵州大学教学科研绥阳实践基地”“贵州大学乡村振兴绥阳工作站”牌匾。

据了解,我校将与绥阳县聚焦省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充分发挥贵州大学科研、人才、资源等优势以及绥阳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双方科技、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助力绥阳县高质量发展,全力赋能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同时,双方本着“交流、合作、共享、互惠”的原则,着眼于长期效益,充分利用双方优质资源开展合作,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会前,杨未、张大林看望了贵州大学在绥阳县校友代表。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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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李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