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新闻网讯 10月27日,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试点第一组工作启动会在西校区贤正楼102会议室召开。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审理室、贵州大学、贵州警察学院、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唐本文介绍了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情况和案件审理有关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试点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规范工作,提高审理工作质量;三是要协作配合,提高审理工作效率。
与会人员围绕“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并结合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分别作交流发言。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审理室主任刘刚莉在讲话中表示,贵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高度重视“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试点工作。她希望,协作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协作组+主审人”案件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协作,履职尽责,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第二阶段,校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兰雄组织协作组主审人学习案件审理业务知识。
文/图:校纪委综合室
编辑:康梅花
责任编辑:庞爱忠
编审:张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