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马俊驹主讲《国家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构想》讲座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校办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949

贵大新闻网讯(记者团 唐兆龙 实习记者 陈佳佳 报道|摄影 王焰 )10月17日晚,《国家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构想》讲座在我校北校区模拟法庭举行,由清华大学法学教授马俊驹主讲,我校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担任主持人。

马俊驹在讲座中说:“这是第二次来到贵州大学法学院和大家见面并进行学术交流,我感到非常开心。”马俊驹就我们的公有制国家的情况,分别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展开讨论,并在此过程中引经据典以加深同学们对国家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问题的思考。

在有关国家所有权的讨论中,马俊驹强调《民法》学者一般认为国家所有权是私权、是物权的一种,应当受《民法》调整,其实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实际上,所有权不仅是《民法》的专有名词,也不仅是《民法》上的权利,‘所有权’一词在《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公法领域也讲所有权。

冷传莉在总结时说:“今晚探讨的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希望同学们把它作为新的接触领域来学习。”

【责任编辑:张瑞 实习编辑:安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