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山口大学石龙潭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6浏览次数:21

贵大新闻网讯(记者团 刘佳妮 报道|摄影邹坤)3月24日下午,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法律顾问室和法学院承办的2017年第9期文科讲坛在北校区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讲坛特邀日本山口大学石龙潭教授作题为“日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发展变迁”的学术报告。活动由法律顾问室余贵忠教授主持。

石龙潭教授介绍了中国行政法和日本行政法的基本概况,指出我国行政法受案范围仍被限定在具体行为之上,而日本出现了逐步放宽诉讼范围的倾向。他认为,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的修改为我国今后思考划定行政受案范围和行政活动的可塑性提供了启发。

随后,石龙潭教授讲解了日本行政案件诉讼的四种形态,重点阐释了行政处分性的概念和意义。行政处分性是指行政机关的处分以及其他公权利行使的行为,当某一行政活动被认为是公权力的行使,在日本就具有了行政处分性。行政处分性的意义则体现在诉讼的管辖与分工、确保争论的成熟性、判断广义诉讼利益的有无上。他强调,认定行政处分的指标主要是通过权力性或公权力性、对外性、法律效果性、具体性等属性体现,只有具备这些属性的行政活动才能称为行政处分。

在介绍“公权力的行使”时,石龙潭教授指出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是行政机关基于法律而实施的行为,必须是作为公民权利主体的国家或公共团体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该行为直接形成了国民的权利义务或者确定了国民权利义务的。

“所有法治行政表面上固然是让行政服从于法律,但是终极目的在于能够保护老百姓的权利,以使老百姓的个人利益不必因行政活动而遭受不正当侵害,而司法审查必须以公共的手段来发挥正当职能”,石龙潭教授借这句话与同学们共勉。

【责任编辑:童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