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新闻网讯 (记者团 杨明 实习记者 姜应春 谢朝怡 报道|摄影 吴金夏) 11月7日下午,法学院“民商法的体系性与体系化学习”讲坛在我校北校区慎思楼模拟法庭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为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主持讲坛。
李建伟教授介绍教与学博大精深的特质,即知识结构的严密逻辑性与枝繁叶茂的体系性。他认为:“善意取得展示了善意取得的规则体系,尤其是理解债权与物权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一个枢纽。”李建伟教授用不动产物权登记引出讲坛内容。他介绍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和委托登记的内外双重法律冲突,及善意取得的中国化现象,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他又阐述与善意取得联系密切的两种取得方式,即非基于原所有人的意愿或权利而取得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基于原始所有人的意愿或权利而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李建伟教授还具体介绍中国的善意取得制度,并且解释其适用情形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适用的标的物范围为动产的范围,但是只限合法占有物。他说:“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即不发生无权处分就绝对不发生善意取得。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讲坛结束,宁立标院长对李建伟教授认真演讲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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