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新闻网讯(记者团 严纯 实习记者 王佳文 郑婷|摄影 高富)为加强民主与法治教育即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10月28日晚,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法学院承办的贵州大学第359期文科讲坛“刑法修正案(九)条纹解读与立法评价”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汪明亮担任主讲,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魏红、宁立标、张林鸿及法学院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汪明亮教授介绍到这次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九)贯彻了废止、新立、修改(以下简称废改立)的三步曲,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罪名的废改立;第二是刑法的废改立;第三是对部分具体犯罪的构成要素做的特殊修正。从内容上看,本次修正针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对有关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网络犯罪、腐败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等刑法规范作了大幅度修改完善,内容丰富且非常重要。从实践上看,本次修正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果断对一些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敏感问题动手,充分体现了解决实践难题的责任担当,切实贯彻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
对本次修九的立法评价,汪明亮教授表示:修九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完善扰乱法庭秩序罪,完善拒不执行裁决、裁定罪;贯彻了打击虚假诉讼的要求;落实了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要求;完善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等4个犯罪的构成要件或法定刑。修九充分体现了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加重视发挥刑法的警示教育功能,及时回应风险社会的新挑战,创新网络共同犯罪处理规则。他还认为:中国的废改立要符合国情,不能盲目模仿小国的治国之策,要从人口基数以及犯罪率上进行比较;死刑的废除不能操之过急;希望袭警罪可以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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