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奖鼓励文艺作品高端展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3浏览次数:17

  省委宣传部日前修正印发《贵州文艺作品高端平台展示奖励办法(暂行)》,激励我省文化作品争夺各大奖项,跻身全国舞台,进一步推动贵州文艺的繁荣发展。我校目前正积极组织相关学院和部门开展本年度申报工作。
   
  《贵州文艺作品高端平台展示奖励办法(暂行)》是省委宣传部2009年出台的、旨在鼓励创作生产艺术精品的一项政策。省委宣传部每年度对年度内在高端平台展示的作品进行集中奖励,奖励由著作权拥有者(含个人、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报送省委宣传部。该办法改变投入方式,将事前补助变为事后奖励,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个人开展文艺创作及作品在高端平台展示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以奖代补。一改过去财政拿钱搞创作,创作出来就进抽屉或仓库的窘境,塑造了党政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文艺产品创作生产模式。继2009年我省文艺界71件精品力作获高端平台奖励后,2010年又有76件精品力作获得奖励。
   
  根据此次修正印发的《贵州文艺作品高端平台展示奖励办法(暂行)》,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个人规划创作,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后,代表贵州申报参评并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文艺奖的作品,以及属于各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范畴,并在公开发表、播映、演出方面达到相应要求的作品,将按不同标准进行奖励。
  
  本年度贵州文艺作品高端平台展示奖励申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此后若出现符合奖励条件的奖励对象,可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