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全力推进“211工程”大学创建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全会号召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保证。教育部党组召开的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明确指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实现持续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是从严治教,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并从“从严治教,关键在党”的高度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促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我校创建“211工程”大学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教育部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二是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内容;三是由校纪委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的旨在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专题学习。
学校党委要求,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安排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特别是中心组和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学习要注意在两个结合上下功夫,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创建“211工程”大学的实践结合起来。学习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好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实际工作之中。学校党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人、财、物重点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各单位部门的“一把手”,一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落实,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落实,切实负起责任。
学校党委还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其中包括:贵州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打招呼制度和贵州大学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试行)、贵州大学审计(基建、财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督促校有关职能部门尽快修订和完善贵州大学招投标(基建、实验设备、图书等)实施办法,以及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
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动员、完善制度等方式从根本上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干部、保护干部、振奋精神,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学校党委决定,将在本学期末,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本学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就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记者 周感芬